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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北襄阳专利资助、贯标奖励、高新认定奖励政


 湖北襄阳专利资助、贯标奖励、高新认定奖励政

襄阳市

专利资助: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能力。对授权发明专利每项奖励4000元;对获得国外授权的专利以申请阶段支出费用给予补贴。在政府采购计划中,加大对知识产权产品的支持力度。

创新激励政策扶持企业创新发展。企事业单位或个人的年发明授权量达到5件以上的给予每件1万元的奖励;对企事业单位或人人维持六年以上国内、外有效发明专利给予年费资助。

涉及到企业发展、专利产业化的问题采取“一企一策”“一事一议”政策给予支持。

示范企业:对国家、省、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、30万元、10万元的奖励;对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、省知识产权示范建设(试点)企业、市知识产权试点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、10万元、5万元奖励。

贯标奖励:对国家级知识产权贯标企业给予20万元补助。

加快知识产权转化运用。鼓励企业通过购买知识产权的形式,实现技术创新,对购买专利并实现应用的企事业单位给予补助。对企业购买经认定的专利转化项目,按登记技术合同成交额的50%给予最高50万元的补贴;专利成功转化的,3年内按照新增地方财力的5%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。对获得湖北省高价值专利培育、转化和产业化的项目,给予50万元配套奖励。对以知识产权质押方式向银行成功贷款的企业按规定给予补贴。

实施专利奖项配套奖励。对获评国家专利金奖的给予50万元奖励,获评国家专利优秀奖的给予30万元奖励;对获评省专利金奖的给予20万元奖励,获评省专利优秀奖的给予10万元奖励。

依据: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专利工作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的意见

高新技术企业:对新认定申报,新认定及重新认定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标准为每家5万元。

襄阳市高新区

商标/品牌:努力打造襄阳高新区商标品牌,提升辖区企业品质和经济发展后劲,鼓励本地企业商标国内国际注册,积极申报驰名(著名、知名)商标认定。对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、湖北省著名商标的,分别给予每件20万元、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。

高新技术企业:加快培育一批自主创新能力强的高新技术企业和创新型企业。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。

支持具备条件的科技型企业建设研发机构,推动高水平的研发机构获取国家、省级认定,促进新技术、新工艺、新产品的开发,推动产业向价值链高端延伸,促进相关产业整体水平提升。对新认定为国家级或省级创新型企业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、企业技术中心、重点实验室、工程实验室的企业,分别给予50万元、20万元的奖励。具体实施按照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加快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》(襄高发〔2013〕12号)执行。

依据:《高新区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十条意见》

樊城区

高新技术企业:对当年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、高新技术产品登记备案企业,每家分别给予配套奖励5万元。对当年认定的市级以上“创新研发平台”(工程技术研究中心、校企共建研发中心、重点实验室等),给予等额配套奖励(以最高认定级别予以配套奖励)。对当年登记、实现转化的科技成果,每项分别奖励3000元、5万元。对当年申请、授权的发明专利,每件分别奖励3000元、1万元;对获得省级以上知识产权试点、示范企业,每家奖励5万元。(考核牵头单位:区科技局)

“两化融合”贯标:对国家、省、市认定为“两化融合”相关示范的企业,分别给予10万元、5万元、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。(考核牵头单位:区经信局)

依据:樊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千亿工业强区的支持意见(试行) 樊政发〔2017〕12号

本意见自印发之日2017年8月2日起实施,有效期三年。目前该政策在重新修订中。

宜城市

高新: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,一次性奖励10万元;

专利:对获得发明专利的企事业单位,每项奖励3万元。

依据:宜城市科技创新奖励办法

企业首次获得省名牌产品或省著名商标称号(工商部门认定,不含司法认定),当年奖励企业法定代表人10万元;企业首次获得中国名牌、中国驰名商标(工商部门认定,不含司法认定),当年奖励企业法定代表人50万元。

对列入省级、国家级“两化融合”试点或者循环经济试点及通过省级、国家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,当年分别奖励企业法定代表人5万元、10万元。

对首次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,当年奖励企业法定代表人2万元;对全部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,一次性奖励企业法定代表人5万元。

对当年获得地理标志产品称号的工业企业,奖励企业法定代表人5万元。

依据:宜城市促进工业经济发展奖励政策

老河口区

高新:每年安排不低于500万元的科技发展资金,用于科技项目的实施、科技创新平台建设、科技创新工作的扶持和奖励等工作。每年从本级科技经费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,采取以奖代补、贷款贴息、科技成果转化后补助等方式分摊企业的科技项目研发和转化成本。对建设为省级以上的科技创新平台,每家给予10万元的政策补贴。对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,每家给予10万元的政策补贴。对认定为高新技术产品备案的企业,每家给予2万元的政策补贴。

专利:设立50万元的专利专项资助基金,开展专利培训,资助专利申请,奖励发明专利,补贴专利实施。

依据:中共老河口市委 老河口市人民政府关于突破性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实施意见(征求意见稿)

南漳县

专利申请资助标准:申请发明专利资助1000元。

专利授权奖励标准:发明专利奖励10000元;实用新型专利奖励3000元。发明专利授权后就地转化利用的,在申报科技项目和成果奖励时优先推荐。

依据:南漳县专利申请资助和授权奖励办法

保康县

鼓励发明创造

企业独立自主开展技术创新,取得发明专利授权证书每项奖励4万元。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、其它经济组织和自然人取得发明专利授权证书每项奖励2万元。

发明专利自授权年度次年起计算,缴纳年费满5年每项奖励1万元。

不能明确专利权属单独归我县单位和个人所有的不予奖励。

被认定为省知识产权示范建设企业,一次性奖励与省知识产权局同等金额的奖金。

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

1、对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并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,一次性奖励10万元,对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。

2、对通过湖北省高新技术产品登记备案的企业,一次性奖励襄阳市奖励等额资金。

依据:保康县激励科技创新创业暂行办法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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